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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分银行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发布日期: 2017- 11- 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 字体:[ ]

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  鄢小平

【摘要】学分银行建设顺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国家意志,是办好开放大学和推进继续教育转型的重要途径。建立实现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学分银行制度,对于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和价值。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成立四年来,承担了“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对我国学分银行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设计,认为我国应选择基于资格框架为引领的制度模式和“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并进行了学分银行服务于终身学习立交桥搭建、服务于学习型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

【关键词】学分银行;学习型社会;试点;制度;标准;转换;终身学习“立交桥”

一、为什么学分银行成为热点

(一)学分银行建设顺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国家意志

首先,学分银行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在我国,现代终身教育理念的引入和实践起步较晚,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新问题的产生,国家希望从教育层面提高民众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民众也希望通过学习完善知识储备,不仅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也从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精神生活。正是由于上下皆有此要求,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提上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在近年来逐步得以实施,比如,颁布于1995年3月18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又提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随之,全国掀起了全民学习的热潮,各地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终身教育向终身学习过渡[1]

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实施和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对现有的教育制度进行改革、整合、完善和创新。而学分银行不仅能够提供灵活的和多途径的学习机会,让学生学到优质教育资源,而且学生在取得学习成果之后还可被有效利用和承认,可以说充分适应了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其次,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需要新的教育制度支撑。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党的十七大把优先发展教育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紧密地联系起来,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就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迈入知识经济时代是全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知识成为了第一生产力要素,科学技术成为了第一生产力。这个最重要的特征引起了三个大的变化:首先,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现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已降到5%以下,传统制造业比重降得也很厉害,主导产业变成了知识经济产业,包括高级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在美国国民经济中已占到60%的比重。我们在对高等教育的结构进行改革时也要考虑到这一点,要围绕这一点下更大的功夫。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IBM)在过去十年中,成功地从制造业的霸主转变为服务业的“领头羊”,这很值得我们思考。其次,产业结构的变化引起劳动力结构的重大变化。在西方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已降到5%以下,有些国家传统制造业的劳动力人口已降到20%以下。最后,这样一些深刻的变化,对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教兴国战略不再简单地停留在认识层面,而是跟我们国家今后的发展道路紧密相关。知识经济时代有一个“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实现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化。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知识已成为第一生产力要素,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已经成为第一资源。第二,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现在我们讲的人力资源强国,大多数指的是经济上的,但是,我们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的关键是人的和谐,而要实现人的和谐,关键要靠教育,所以,我们常说,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第三,世界历史表明,教育兴盛与大国崛起是相伴相随的,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状况。过去一千年,不同的大国在兴衰更替中,留下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经验教训,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兴盛的大国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由此,我们得到这样的启示:教育兴、人力兴,而后才有经济兴、国力兴。中国作为后起的、追赶型的国家,要实现自己的大国梦想,必须首先在人力资源方面迎头赶上,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2]

中国在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方面面临以下四大问题:

1.供给不足

(1)中国国民的总体教育水平与科学文化素质偏低,劳动力总体文化程度低下,技术人才数量严重不足,这些均制约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机构在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学习能力和就业能力方面的综合支撑能力较低,不适应国际竞争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3)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资金短缺,致使教育与培训供给能力偏低,教育与培训投资渠道狭窄,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比重偏低,教育投入与人力资源开发保障机制不力,社会多元筹资渠道不畅,办学条件在低水平上更加趋紧。

2.结构失衡

(1)教育与人才培养存在多方面的结构不合理,对新增劳动力、下岗劳动力和转移劳动力的连续教育与培训缺乏政策上的统一性、针对性和连贯性等。

(2)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城乡统筹力度不够,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比例失衡问题突出;城、乡人口的教育水平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地区人口的文化素质存在“东高西低”的梯度差异;产业、行业人口文化程度结构差距悬殊。

3.体系不全

(1)我国的教育体系在教育观念、基本构成上依然保存着传统国民教育体系的主要特征,缺乏正规与非正规、正式与非正式、学历与非学历、学校与社区、教育与培训、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相互衔接与沟通,尚未形成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学校教育在体系上过于封闭,过于强调正规学历教育和职前一次性教育,基本上仍是一种重学历、轻证书,重职前、轻职后,重知识、轻能力的教育。职业培训和终身教育体系不健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之间相互割裂;家庭教育、企业教育、社区教育薄弱;学校教育资源、社会教育资源整合、共享力度不高,未能形成有效的终身教育网络体系;缺乏国家层面上的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统一管理,跨地区、跨城乡的农村转移人口教育培训还是一个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行缺乏整体规划,只是一种政府认可,而不是市场认可的准入制度;职业准入标准国际化程度不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涵盖面不够宽泛。

(2)教育与培训资源之间难以实现转移和交流,社会各类教育与人力资源缺乏应有的联系与共享。现有学校教育体系缺少弹性与活力,学校之间、专业之间、学生之间的流动、转移非常困难;现有的学校教育向社会的开放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开放,学校与社区、学校与用人单位,尤其是学校与公民互动的自主性还不高,学校的发展缺少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4.机制不活

(1)教育管理体制仍然过于集中,区域的自主管理权力偏小,政府包办和垄断现象严重,政府治理缺位、越位现象突出,部门之间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力量分散,中央与地方管理教育的权限有待明晰。政府职能缺位表现为:对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这一公共服务品的投入严重不足;对弱势群体的教育补偿和优先扶持力度不够;没有承担起构筑教育与人力资源信息平台的职能;尚未建立社会参与的公共治理制度;未能对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监控体系起到应有的规范与引导作用。政府职能的越位表现为:政府集办学和管理职能于一身,学校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着政府的意志,由政府部门通过指令性计划来实现;学校和培训机构难以根据市场导向依法自主办学。

(2)办学体制仍然单一,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非政府部门和私人办学比重过小,公办学校对多种形式办学探索不够,培育和发挥教育中介组织作用的力度偏弱[3]

要成为人力资源强国,就必须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的对象是人的智力、才能,即人的聪明才智;人力资源开发要借助于教育培训、激发鼓励、科学管理等手段;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是无止境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人既是开发的主体,又是被开发的客体,同时,开发过程既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又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

根据人力资源开发的原理和特点,“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如下作用:第一,通过资格框架的建立,研制和发布权威、公正的职业资格认证系列标准,并以此标准为杠杆,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资源的认证准入与退出机制,整合和优化现有的培训市场,逐步形成一个有系统、有权威认证、有质量保证的培训体系。第二,通过认证标准、积累与转换规则的建立,打通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的界限,按照成才就业目标,改革教育培训内容及课程体系,优化技能培训、人才培养方案,避免应试教育弊端,提升就业及岗位适应与竞争能力,促进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第三,通过学习账户和终身学习档案的建立以及相关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等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部门更方便、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学习者(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习能力、学习成果等基本情况,方便其获得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现实状况、教育培训市场发展水准及相关需求等信息,以及人才选择、人才培养、人才使用等多方面有价值的资料。第四,通过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我国“学分银行”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使“学分银行”制度获得国际认可,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的往来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跨出国门,到世界各地工作。我国要从人口大国走向人力资源强国,不仅要加强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建立人人学习有记录、各种学习成果均能得到认可的激励制度,而且要从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上与国际对接,以便深入参与国际间的人力资源流动与合作开发[4]

“学分银行”制度通过机制引领,能够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引导开发建设和汇聚各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向全体社会成员开放,让改革开放红利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让老百姓共享,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文化素养;能够降低行业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有效推动社会增加人力资本供给;能够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和教育公平,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提升国家创新能力。这样,人力资源开发程序可以实现科学评价,经科学评价后的人力资源可在体制内体现,由此也在减少个人学习成本的同时,大大降低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总成本,提高制度建设的溢出效益和社会价值,使我国逐步由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5]

第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分银行建设。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分银行等思想,为中国教育发展道路的完善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方法,并被国家纳入中长期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足可见其先进性,由此也引发了关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分银行的研究热潮[6]

2010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中指出:“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提出“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2015年10月,教育部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印发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并提出“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逐步实行学分制,推进与学分制相配套的课程开发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制度;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学习者终身学习成果档案(包含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设立学分银行;在坚持培养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提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制定国家资历框架,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

(二)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的核心价值

建立实现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学分银行”制度,对于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无疑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和价值。“学分银行”制度是调节政府、社会、学习者、用人单位和教育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有效机制,无论学习者个人、行业和企业、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还是社会和国家,都能从制度创新中获益。

(一)对学习者个人

“学分银行”制度可以使原来属于制度外的、认证无门的非常规学习成果得到承认,使学习者通过多种途径、在不同时间和地点获得的学习成果得到某种程度的合并承认,同时还可使学习者获取多个证书,提高学习效用。换言之,在“学分银行”制度下,学习者的学习计划可以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学习者可以享有更广阔的成才、发展空间;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需要,不仅对学习的课程(科目或项目)进行自主选择和有机组合,而且对学习的方式方法和获取学习成果的渠道与途径进行整体考量和一体化设计。

总而言之,学分银行可以使学习者获得具有多元评价体系和多样选择的学习机会;降低学习准入门槛,增加学习投入时间;降低学习者的辍学概率,减少学习浪费;增加学习的灵活性与自由度,提高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与效率;促进个体自由流动,提高个体与社会的匹配度;降低私人教育成本,提高教育私人收益率。

(二)对行业和企业

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社会化服务和终身学习成果档案(包括学分银行账户和学习档案)的建立,可以使学习型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找到更多适合本组织的、可用于本组织员工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学习资源及人力资源信息,并充分利用其中的优质资源,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人才选聘及培训培养和人力资源建设。同时,行业证书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提高了培训的品质和效能,可以推动教育培训机构设计源于产业、服务于产业的教育和培训模式,由此开发和培育出更多技能好、能力强的人力资源。

“学分银行”制度不但可以降低行业、企业巨大的在职培训成本,还能极大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因为学分银行能够使员工自主规划自己的学习与培训、自主对自己进行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对学习成果累计量的统计分析,学分银行可以促进行业、企业人力资源评价与管理。

(三)对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

(1)增加规模与教育产出,提高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效率。借助学分银行,学习者的教育收益率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而这又能吸引更多的个体进行更多的人力资本投资,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者规模也会相应得到大幅度增加;学习者中断学习的概率会降低,最终完成学业的概率会增加,这也就意味着,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总的教育产出会增加,办学效率会提高;个体的学习活动会更易于跨越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的界限,从而增加不同类型的教育产出。在学分银行体系下,随着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发展,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效率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

(2)促进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竞争,提高教育质量。在学分银行体系下,达到相关标准、符合相关资质的一切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均可加入学分银行系统。随着这一系统的发展,那些因为不达标而无法获得学分银行准入资格的机构将会被市场淘汰,这必然会导致办学机构之间展开更公开、更透明、更激烈的竞争,势必会大大推动办学机构开展内涵建设,比如,进行课程体系改革,及时更新升级教学内容,探索更为科学、高效的教学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学习者的需求,等等,由此自然提高了办学机构的教育质量,而且,这种竞争也会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这样,办学机构及其教师会在学分银行系统的监督与鞭策下不断追求卓越。而与此同时,办学机构也可以借助学分银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与渗透性,吸引更多潜在的学习者,从而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

(3)加强办学机构的互信与合作,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教育网络。不同的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虽然在课程设置上大相径庭,但是在学习者所获得的学习成果上有着一定程度的可比性及相似性,学分银行的建设能够促进这些办学机构之间的多方交流。借助学分银行搭建的桥梁,办学机构能够加深彼此间的了解,增强彼此间的信任,从而促使整个教育与培训体系更加透明化,最终将以学分银行为中心,辐射出一张巨大的教育网络,这个网络会连接起所有符合认证标准的正式与非正式的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随着我国学分银行的建设,一个覆盖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将逐渐形成。

另外,通过学分银行的高标准认证,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成果或者资源可以得到权威认可,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由此顺利走向市场,获得更大的效益。而这一过程本身在客观上也意味着教育培训机构及其资源品质的提升。对于开放大学来说,“学分银行”制度更加有助于其实现党和国家对自己的期望,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能够促进开放大学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之间教学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学习选择。

(四)对社会和国家

(1)增加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学分银行不但会促使学习者增加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也会促使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提升质量、加强合作,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教育网络。教育需求与供给的大幅度增加,必然会扩大整个社会的受教育机会。学分银行还可以衔接多种教育模式,整合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为学习者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学分银行可以使学习者自由、灵活地规划自己的学习生涯,大大增强了学习地点的流动性,并直接提高了劳动力的流动性。这一方面提高了公民的就业机会,促使人们更好地融入劳动力市场,全方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匹配程度,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而人口的流动必然伴随着知识与技能的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带动区域间的产业更新升级和经济发展。此外,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也提供了培育创造力的土壤,一个开放、自由的学习环境将有利于打破思维定式的束缚,提高国民的创新能力,激励众多领域进行革新,使人们更高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开发现代化的产品与服务,进一步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3)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提高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学分银行能让更多的人获得终身教育的机会,这就为建立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学分银行的实施是整个社会由封闭教育系统向开放教育系统演变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学分银行会逐渐促成分布在不同地域而又彼此联系密切的学习型行业、企业与社区,为整个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与动力支持。学习型社会的建成,将促成公民间的相互学习,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国家和社会的人均教育成本。除此之外,在学分银行体系下,个体的学校学习与在职培训将不再是彼此割裂的环节,学校学习与在职培训的交互作用将会增强,这又会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的因素。可见,在学分银行的支撑下,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能够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强劲、健康地发展。人均教育成本的降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两者结合,将直接提升教育的社会收益率。[7][8][9]

(三)学分银行是办好开放大学和推进继续教育转型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的开放大学建设承担着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的历史使命。广播电视大学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期,正在向建设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没有围墙的远程开放大学迈进。通过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必将有利于推动继续教育质量和内涵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推进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有利于提升教学资源的品质,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分银行与开放大学的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八章第二十五条将学分银行纳入继续教育领域,明确规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教育部在成立开放大学的批复中均有学分银行建设的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通过建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学分的累积、转换制度,探索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可见,学分银行建设不仅是办好开放大学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继续教育转型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进展

(一)学分银行建设历程

1.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专设机构

2012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了学分银行专设机构——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2012年3月开始组建机构和团队,并于当年5月完成了国开学分银行的顶层设计。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

1 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内设机构示意图

机构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学分银行”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和服务

(2)负责制定、完善“学分银行”相关管理制度、业务规范、指导手册

(3)负责行业(专业)领域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制定、审核、发布、维护等,指导学习成果认证标准的应用

(4)负责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业务的管理、咨询与指导

(5)负责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建设,监管、指导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运行

(6)负责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的建设及发展

(7)负责学分银行外联合作洽谈、业务拓展以及沟通与协调工作

(8)负责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安全、系统维护以及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9)负责学分银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机构认证工作

(10)负责学分银行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

(11)负责学分银行各种宣传载体(如工作简报、门户网站内容、宣传材料、宣传片等)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负责学分银行制度研究和国际交流

(13)负责学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14)负责制定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

(15)负责教育部试点和专项工作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2.承担教育部立项项目

2012年6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立项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展“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家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的框架标准、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并结合开放大学建设开展实践探索。

该项目包括课题研究和实践项目两部分,课题研究分别开展了15个国家和地区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案例研究和10个专项课题研究,实践项目共设计了9个项目和19个子项目,共有行业、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省级电大以及社区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等80个单位和部门承担项目的课题研究和实践项目。通过2年多时间的项目实施,确定了学分银行制度模式和技术路径、完成了学分银行制度总体设计,形成了系列的操作工具和方法。参与该项目的单位(部门)近80家,主要包括:行业、企业、普通高校、中高职院校、开放大学、省级电大、社区大学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等,参与该项目的人员近500人。

3.承担教育部试点工作

(1)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

2014年12月,教育部职成司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与地方开放大学、有关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成果框架、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学习成果互认联盟,以及“学分银行”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认证服务体系等方面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

国家开放大学为了做好该试点工作,做了大量的相关准备工作,如:2015年1月9日,与香港资历架构秘书处联合举办了国际高端会议——资历架构与终身学习立交桥建设圆桌会议,职成司领导及有关行业、高校、企业专家参会,香港教育局、资历架构秘书处、质量保证机构、行业、企业、高校以及培训机构等16位代表参加会议,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分享了理念。2015年7月2日,国家开放大学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研讨会,由职成司领导及各开放大学和有关行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交流了经验,统一了认识,研讨了方案。2015年7月23日,教育部职成司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各开放大学领导参加,就开放大学发起并联合行业、院校、企业及培训机构推进学分银行建设达成共识,形成联合行动倡议,主要内容包括:共同发起成立学习成果互认联盟,促进行业、教育及培训机构的广泛参与,有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及学分互认;‚充分利用开放大学建设工作基础,优势互补,联合参与有关学分银行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国家项目;ƒ共同参与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国家试点,为学习者建立终身学习账户,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和共享的认证服务体系;„共同探索推进国家学分银行体系建设,建立区域学分银行与试点学分银行的接口机制;…联合行业、院校、培训机构及企业,共同研制和应用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课程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共同维护学分银行品牌和声誉,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质量和公信力等。

国开学分银行还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终身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推进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放大学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通过参与文件起草工作,更加明确了试点的定位与思路,在职成司领导和指导下,经过开放大学和有关单位共同研讨和研制,形成了比较完善、可操作的试点工作方案,并通过了教育部职成司的审核。推进该试点的思路是:锁定有限目标(试点的基本任务与目标);聚焦重点领域(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针对重点需求(教育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融通)。充分利用职成司立项的国家项目成果,联合地方开放大学、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深入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通过试点,为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建设找路径、探模式、打基础。同时,推进开放大学建设与发展和广播电视大学战略转型,推动教育教学改革。2015年12月15日,国开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试点工作申报、组织与实施等,教育部职成司领导、相关专家、开放大学、有关行业、省级电大、院校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2016年4月22日,国家开放大学组织了试点项目立项评审会,来自8个行业、6所开放大学、10所电大、2所普通高校、2所高职、1个培训机构共30个机构参加了试点项目立项评审。目前该试点项目正在积极稳妥地实施之中。

(2)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

2016年4月,教育部职成司又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要求国开联合高等职业院校,与有关行业、企业、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和社区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建设、认证单元(标准)制定与应用、资源共享与学分互认,通过建立健全网络平台,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2016年7月4日,国开召开了试点工作研讨会,教育部领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以及15所高职院校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该试点项目聚焦职业教育领域,针对高职本科纵向衔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间横向沟通的重点需求,充分利用教育部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联合行业、高职院校、网院及培训机构,深入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10月13日,国开又召开了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介绍了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安排以及加入学习成果下互认联盟的规范和要求,研讨了试点工作的相关问题。目前,该试点工作正在申报立项工程中。

4.制定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行动计划》

2016年3月,我们研制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支撑国开银行运行和发展的制度框架和体系;组建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形成学习成果互认联盟之间的合作机制和商业模式以及资源共享和学分互认机制;研制分领域认证单元(标准),形成标准应用模式,引导教育教学改革;搭建一个跨地区、跨行业、立体覆盖全国城乡的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形成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建成能够支撑国开银行运行的信息平台,搭建或引进基于MOOC理念、大规模和标签化的在线课程学习平台,逐步实现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与各异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建成一支业务精湛、管理精细、技术超群的全国领先、专业化骨干队伍;初步建成内部和外部相结合、动态调整和具有公信力的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和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打造学分银行品牌;形成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模型,成为中国特色的一流开放大学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具体目标:形成由200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颁证机构组成的、实现资源共享、学分互认以及成果转换的互认联盟;组织专家研制10000个分领域认证单元(标准),完成600个学习成果的认证与标注,形成600条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规则,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横向沟通、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纵向衔接;完成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布局,建设1个认证中心(总部)、100个认证分中心和500个认证点实体;逐步实现国开银行信息平台与各类学习成果管理系统、各学习平台以及电子身份档案(eID)系统等异构系统的互联互通。完成500万张学分银行卡的设计、制作与应用工作;完成1000门继续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通识教育类、休闲文化类、岗位培训类课程以及30000个5分钟课程的认证与资源标签工作;制定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业务岗位设置标准以及岗位人员能力标准,建立一支支撑认积转业务并持证上岗的专任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建立一支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专兼职研究队伍,联合培养学分银行应用研究方向研究生和博士后工作站;面向社会成员建立学分银行账户,注册总量达1000万人以上;建立与学分银行发展现状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该行动计划包括的六大任务十七个支撑项目,即:探索建立适应学分银行运行的校内工作机制;新闻宣传与品牌建设;队伍建设;认证单元(标准)制定与应用;资源共享与学分互认;信息化建设;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服务;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建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学分银行服务于学习型社会(组织)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各级各类机构的审核与评估;教师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农民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部队士官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老年人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社区教育学分银行建设。

要想快速推进学分银行的建设,高效发挥学分银行的作用,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改革。

(二)理论研究成果

1. 制度模式和技术路径选择

(1)国际情况

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已经成为世界众多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趋势。我们对15个国家和地区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案例研究,通过比较分析,认为当前国际上学分银行制度主要有三种主流模式,即:基于资格框架的制度模式,基于协议式的制度模式和基于“学分银行制”的制度模式,如图2所示。

主要经验:

各国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建立均顺应了一定社会、经济以及教育发展的需要;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是不同阶段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共同发展轨迹;整体设计、协同推进是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的前提;完善证书制度是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的基础;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的核心;相应的组织机构是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顺利实施的保证;国家(地区/组织)意志是制度建设与顺利实施的关键。

国际上的三种制度模式

主要问题:

制度设计的目标不完全切合实际或与实际发展阶段不相符;对制度体系的认识和理念差异,导致制度的推广和应用受到阻碍;制度实施过程过于烦琐,导致实施成本提高,从而影响相关方参与的积极性;质量保证体系的不完善影响制度的社会认可度[10]

(2)国内情况

目前我国尚处于以学历教育为导向的社会,对于学历教育文凭的社会需求巨大;但是这种应试教育往往采用单一的评价标准与方法,以致于造成千军万马来挤高考这座独木桥的状态,终身学习的意识还不健全,另外,中高职学生就业以后再没有机会进行学历提升,这种就是所谓的“断头教育”;学员想要接受继续教育往往面临一些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存在证出多门的现象和学历教育双重标准、学历继续教育低标准、教育培训市场不规范等问题,以致让人无所适从;目前关于学分银行的研究正在成为我国远程教育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一些实践探索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是纵观全国,学分银行研究与实践多处于自发、区域、局部、零散的状态,还未形成成熟的理论和可观的规模。因此,我国学分银行制度建设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教育形式由单一评价方式向多元评价方式的转化;由学历导向转向双向融通、规范市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的提升;国家层面,要做好统筹与顶层设计;提高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公信力;利益相关方的保障等。

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们认为,我国应选择基于资格框架为引领的制度模式和“框架+标准”的技术路径。为什么这样选择呢?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资格框架是实现各种成果的统一价值比较,可以解决因体制障碍造成的教育与劳动力市场脱节问题;

第二,不同体系(市场)均参照统一标准开发各类资源,可以打破各种教育(培训)间的界限,实现不同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

第三,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标准,可以规范培训市场,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学历教育教学改革;

第四,基于独立且具权威性的标准,可以有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

第五,此路径的选择是保证学分银行制度运行质量的有效机制,有利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1]。

2.以“框架+标准”为核心的制度设计

我国在进行学分银行制度基本架构的设计时,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也要立足我国国情,还要充分考虑终身学习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以及学习成果导向的需要。制度是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的架构构成了制度的支撑骨架,通常包括内核、运行与保障。学分银行制度的内核包括学习成果框架(learning outcomes framework,LOF)和标准体系;运行包括运行组织、运行机制和运行平台;保障包括政策法规、质量监控和经费等方面(如图3所示)。

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架构示意图

(1)制度内核

制度的内核是由学习成果框架和标准体系组成的学习成果框架体系,是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核心(如图4所示)。学习成果框架的主要要素包括等级、等级描述、学分和学衔;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学分标准、单元标准、学衔标准)和工作标准(业务规范、业务流程)。[11]

该学习成果框架体系具有如下功能:它是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等级划分的沟通参照,便于学习成果的等值交换;它是各行业(专业)领域认证单元制定的共同参照;它是各颁证机构按照组合规则要求组成相应资格(学习成果)的共同参照,便于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它是各颁证机构按照认证单元组合证书体系、课程体系的共同参照,以形成转换规则;它是实现各级各类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转换、沟通与衔接的标尺,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内核示意图

第一,学习成果框架(LOF)

框架名称的选择

按国际惯例,要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与转换,通常需要一个学习成果的基准参照系,国际上通常将其称为“国家资格框架”。那么,我们在现行的体制、机制下,该采用什么名称呢?

资格框架涉及各级各类资格,而这些资格的管理主体多样,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要对它们进行统一,必须从国家层面突破体制瓶颈和诸多障碍。而在现阶段,诸多机制、体制障碍很难被突破,如果采用“国家资格框架”来为制度命名,制度将无法顺利实施。教育部目前正在推进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对学习和学习成果的管理是教育部体系内的基本职能,而对学习成果的管理更多关注的是学习成果所承载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而非学习成果的来源,这样便可规避一些来自现有体制的障碍。所以,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暂使用“学习成果框架”,而非国际上通用的“资格框架”,从而有效地规避体制障碍,这是我国在现阶段的机制、体制下实施学分银行制度,实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有效做法。

②学习成果框架的要素

学习成果框架包含等级、等级描述、学分、学衔以及基于学习成果框架形成的各类标准。学习成果框架通过学习成果等级描述和相应的标准使各级各类学习成果得以沟通和衔接,成为各级各类学习成果互认与转换的共同参照系。

学习成果框架等级的设置需要考虑我国继续教育领域学习成果的类型、呈现形式、特点及其社会认可度等多个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并在实施运行过程中适当调整。对学习成果框架等级进行划分,既要借鉴国际经验,也要立足于我国国情,从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划分入手,将学习成果框架确定为10个等级(如图5所示)。同时,我国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等级划分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2011)中的教育成果等级划分基本对应,这也在学习成果框架等级与国际相关标准之间建立了对应关系。

5  6级学习成果框架原型图

为使这些来自于劳动力市场的各类学习成果能在学习成果框架中找到合适的等级,以便于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转换,框架等级还需要调整。于是,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参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和职业资格等级划分,结合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的融通实践,按照便于学习成果对应、转换与积累的原则,框架由原来的6级调整为10级(如图6所示)。

学习成果框架由6级调整为10级示意图

在调整后的学习成果框架中,学历教育各层级学习成果均对应一个等级,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以及无定式学习成果与学习成果框架等级的对应需要参照框架标准,在实践过程中逐步确定并完善(如图7所示)。

调整后的学习成果框架示意图

等级描述是对学习成果框架具体等级中学习成果的描述,以便于对框架中每一等级的学习成果有总体、概括的理解。这一描述有利于利益相关者(框架使用者)对框架中每一等级学习成果的复杂程度有清楚的了解,有助于增加各类学习成果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促进框架中各组成部分的统一和衔接。学习成果等级描述是对各种类型学习成果所承载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原则性、概括性的描述,为制定认证单元(标准)或课程标准提供原则性指导。

在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中,学分作为学习成果的“度量衡”,可用于所有学习成果的计量,包括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和无一定形式学习成果。根据来源及用途不同,学分分为四种:原始学分、基准学分、实效学分、标准化学分

学衔的规定,一方面能够规范学习成果框架中学习成果名称的使用,另一方面便于判断学习成果的级别与体量。

为便于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与转换,根据我国继续教育领域学习成果的不同呈现形式,该制度将学习成果分为三种类型,即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和无一定形式学习成果。其中,根据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的不同,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可分为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和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两个类别。现阶段,各类型学习成果领域划分方式各不相同,学历普通教育学习成果采用“学科/一级学科(专业类)/二级学科(专业)”三级分类方式,其中学科12个,一级学科92个,专业506个。学历职业教育学习成果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其中,职业教育有19个专业大类、78个专业类和532个专业。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中,职业资格证书则采用国家职业分类方式,即“大类/中类/小类/细类”四级分类方式,其中,大类8个,中类66个,小类413个,细类1838个。通过对我国现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方法的分析,考虑继续教育及其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特点,该制度以最新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为准,将学习成果框架分为20个领域:A农、林、牧、渔,B采矿,C制造,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E建筑,F批发和零售,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H住宿和餐饮,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J金融,K房地产,L租赁和商务服务,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12]

第二,标准体系

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标准体系是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一系列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基础标准和工作标准两部分。基础标准主要包括学分标准、单元标准和学衔标准。基础标准由专业机构或组织制定,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工作标准主要包括工作规范、规程和流程等。在基础标准中,如下两项标准至关重要。

目前,大部分学校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课程的授课时数及其所需的课外作业时数和该课程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来确定的,一般1学分为18学时。为确定学习成果学分基准,学分银行基于我国高校约定俗成的做法,确定一个基准学分相当于18学时。学时则包括一般学习者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并取得学习成果所用的时间,包括课堂授课时数、自学时数及考试评价时数,即学时=授课时数+自学时数+考试评价时数,学习成果基准学分值=总学时÷18。为便于信息处理和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学分银行将学习型组织赋予的原始学分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标准化学分。考虑到学习型组织运用学分的特点,为便于比较处理,学分银行确定一个标准化学分相当于10学时。

单元标准(认证单元)是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和核心。认证单元是具有连贯而明确的学习结果和评价标准的内容模块。它是用于学习成果认证的最小单位,每一个认证单元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其对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要求。所有的认证单元都使用相同的模板进行描述,包括学习结果、评价标准、学分分值及学习成果框架等级等要素。一个学习成果可以包含若干个认证单元,同一个认证单元可以用于不同的学习成果,不同的学习成果可以有相同的认证单元。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对照认证单元可以确立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为相互转换提供参照和依据。

我国现行颁证机构颁发的各种资格,其标准是由各机构自行确定的,国家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资格)很难实现转换。因此,我国必须构建国家资历框架,实现学分标准和单元标准的统一,并且建立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学衔标准,使各颁证机构可以依据统一的学分标准、单元标准和学衔标准形成各自的资格标准,并通过单元标准引导开发资格所包含的资源,以便于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与转换。

(2)运行

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包括运行组织、运行机制和运行平台。三者既发挥不同的功能,又构成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运行组织是运行的主体。组织本身是静态的结构,运行使其动态化。组织运行包括组织制度的建立、组织冲突的协调、运行机制的健全、运行过程的调控等,其目标是保障组织效率,促进组织发展。运行机制是影响制度有规律运行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作用原理及运行方式。运行平台是制度运行信息化的载体,其目标是实现制度的高效运转。运行组织、运行机制和运行平台共同发挥作用,确保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如图8所示)。

第一,组织运行

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组织结构示意图

决策层。由教育部牵头成立多部委或行业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国家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委员会设立标准委员会和质量委员会。主要负责学习成果框架的建立与实施以及相关管理文件和标准的颁布,负责学习成果认证标准的审核与发布;负责对整个国家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认证机构、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并赋有最终裁决权。

管理层。国家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下设国家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制定学习成果认证标准;负责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学习成果框架和认证标准的维护;负责终身学习档案的管理等。

执行层。由国家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认证授权的一家或多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非盈利性质的国家学习成果认证中心,认证中心下设各省市分行(高校和区域分支机构)和各行业分行(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是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工作。[13]

第二,业务运行

我国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运行的主要业务包括研制标准、组建联盟、受理业务三部分。如图9所示:

9

第三,质量保障

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是“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关键和前提,提高教育质量的透明度和认可度是质量保证的核心任务。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应按照“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同时,国家层面要在国家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下成立质量委员会,主要是监督、指导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运行与实施[1]。如图10所示:

10

3.形成相关工具和方法

2012年以来,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先后制定与完善了《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工作规程》《认证单元制定与应用指导手册》《认证单元制定与应用工作规程》《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章程和工作规程》《机构审核工作规程》《课程认证与资源标签指导手册》等工作文件,为试点项目和国开学分银行建设提供了工具和方法。

(三)基础建设进展

 1. 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建设

(1)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布局初步完成。截至目前,已在全国建立了67个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覆盖了30个省市地区、19个行业。

(2)明确了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定位和业务。

——定位:不仅要服务于国家开放大学在籍学生,而且还要服务于当地社会、行业、企业、院校、社区、培训机构等,即面向从业人员和学习者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业务。

——业务:执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总部)发布的转换指南,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工作;接受总部委托的业务;结合学校、行业自身的发展,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学习型行业、学习型社区建设建设。

(3)完成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的功能布局和VI设计。

2. 信息平台建设

我们与浪潮公司合作,完成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的架构设计,包括学分银行门户网站、工作平台、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四部分。完成了信息平台的功能设计,主要功能有:学分银行信息发布、学分银行信息查询、认证单元标准管理、转换规则管理、终身学习档案管理、学分银行账户管理、机构名册管理学习成果名录管理、课程资源标签管理、认积转业务管理、学习路径指引、网上交易与支付、专家网上评审、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等。该平台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目前处于上线运行阶段,下一步的任务是实现与其他平台的互联互通,如: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的确认身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辨别真伪、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系统的辨别真伪、电大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各类学习平台(MOOC)的数据交换、地方学分银行平台的数据交换等等。

3. 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建设

完成了学习成果互认联盟机构审核工作。与中国邮政集团、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等开放大学建立了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完成了学习成果审核工作,联盟机构共带入学习成果174个,其中学历教育成果152个,非学历教育成果22个。在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上发布了机构名册和学习成果名录,并于2016年7月26日在北京召开了学习成果互认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

(四)实践应用

1. 建立学分银行账户、积累学习成果

目前,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已针对国开在籍生、社区教育人员、党员干部培训人员、国培计划人员、其他培训人员、国开中专在籍生、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等开设学习帐户,逐步实现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与转换。

2. 研制认证单元,推进标准应用

(1)组织铸造、煤炭、中商联、信息安全、物流、社工、石油化工、纺织、机械、汽车、教师、人民银行、统计、循环经济、环境、中企联、养老服务、电信、物业、邮政、建筑等行业专家业制定认证单元,并指导标准应用。

(2)2015年秋季开出4个专科专业(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2016秋季开出1个专业(信息安全与管理),引入8个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认证证书,完全按照认证单元形成的课程体系,实现非学历与学历教育之间的无缝衔接。

3. 其他实践探索

进行了资源共享与学分互认项目——课程认证、资源标签和MOOC运行、特殊人群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项目、学分银行服务于学习型组织建设项目、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项目等的实践探索。其中,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项目又包括基于“框架+标准”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线通识课程(5分钟课程)的学分认证与转换项目、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等级体系标准构建项目、国家开放大学教师能力标准及学习成果认证与积累项目、老年书画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项目等内容。

三、学分银行服务于终身学习立交桥搭建

(一)认证单元(标准)制定

1.标准所属的领域及应用范围

学分银行认证单元标准包括行业领域标准和专业领域标准。行业领域标准应用于非学历和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专业领域标准应用于同层次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以及不同层次学历教育纵向衔接。如图11所示:

           

 

标准所属领域

 
 

应用范围

 
 

行业领域

 
 

非学历和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

 
 

专业领域

 
 

同层次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

 

不同层次学历教育纵向衔接

 

11

2.标准制定步骤及要求

第一步是组建开发团队;第二步是收集相关材料;第三步是按照“知识、技能和能力”3个维度进行拆分;第四步是形成不同等级的认证单元。

(二)非学历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

1. 应用模式

(1)课程置换模式

课程置换模式主要为单向认定,即学习者持已获得的与学历教育专业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能力测评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经过学分银行认证,按照认证(转换规则)置换学历教育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

(2)双证融通模式

双证融通模式主要为双向互认,即有机融合相应等级非学历证书要求与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要求,通过认证单元(标准)对证书体系和学历教育课程体系进行重组,确定若干门双证融通课程为证书教育和学历教育专业的共同课程。学习者参加双证融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能力测评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等,同时获得学历教育专业课程的学分。

2. 单向转换

非学历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单向转换的基本原理是: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分别与学习成果框架中相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进行比对,找到与各自学习成果相符合的认证单元,将两种学习成果相符合的认证单元进行差异比对,找到共同的认证单元,即为可置换的学分。如图12所示:

12

单向转换的作用是:可以提供诊断报告,引导改革路径。但也存在着双向互认难、转换学分少、花费精力多、投入经费大等问题。转换方式及规则如图13、14所示:

3. 双向转换

非学历与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之间单向转换的基本原理是:理论上,应该通过学习成果框架中的认证单元组合非学历证书体系和学历教育课程体系,实现两类学习成果之间的无缝衔接,即为融通。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学习成果框架中找出与非学历证书相对应等级的认证单元,依据对应的认证单元组合学历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如图15所示:

13

14

15

双向转换的作用是:可以减少内容重复,融通两个市场,促进资源共享,推进教育公平,规范培训市场。转换方式及规则如图16、17所示:

16

17

(三)不同层次学历教育纵向衔接

纵向衔接模式主要适用于不同层次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为职业教育(中职、高职)学生的学历提升提供上升通道。

第一种方式,通过认证单元确定不同层次之间衔接的认证单元,并形成衔接课程,学习者参加衔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既可以获得低一层次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也可以获得高一层次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达到各自的毕业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教育证书。不同层次专业之间通过确定衔接标准、内容和课程的方式实现纵向衔接,如图18所示。

第二种方式,通过开设先修课程的方式实现纵向衔接(如图19所示),纵向衔接联盟机构之间要共同协商,组织专家团队,确定先修课程(一般情况下,通常为公共基础课、通识课、技能课程),制定课程标准,开发统一教学资源,向低一层次的学生开放。但要实现其目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提供课程开放政策,便于学生进行课程注册、学习和考试。

②实行完全学分制。

③搭建Mark-Mooc平台。

④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完成本专业80%以上的课程,方可选学。

18  通过衔接标准实现纵向衔接的示意图

19  通过开设先修课程实现纵向衔接示意图

[作者简介]

鄢小平: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常务副主任,副教授,工程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学分银行,教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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