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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电大2013年1月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03- 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教务处 字体:[ ]

关于做好全省电大2013年1月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电大2013年1月开放教育
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鲁电大政发 字〔2012〕第 303 号
 


 

各市、大企业电大,省电大各处室、学院:

  2012至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定于2013年1月10日至14日进行,为切实做好全省电大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级电大巡考工作
  (一)各级电大要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电大考试工作会议、全省电大工作会议和全省电大教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电大相关要求和2012年全省电大考试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组织好本学期各项考试工作。各级电大领导要高度重视巡考工作,针对本学期考试任务重、周期长、课程考核复杂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密细致的巡考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强化领导、认真组织、扎实落实,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电大、省电大考试要求上来,切实做好巡考督查工作,认真完成对辖属考点的巡视检查任务。
  (二)各市电大要扎实做好人员选聘和考前培训工作,要选派综合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巡考员。巡考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巡考质量和工作效率,对考试过程出现的各种违纪舞弊现象要大胆管理、敢于负责、严格查处;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考试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解决,切实做到合理监督、有效防控,确保考试全过程稳定有序进行。
  (三)为加强全省各电大考试工作交流,不断增强市级电大间学习借鉴和相互促进,本次期末考试继续执行各市级电大之间实行互派巡视员的巡考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各市、直管县电大应按省校统一确定的巡考地点,向有关电大派遣1至2名巡视员。巡视员必须是电大正式教职工,具有中级或科级以上职称、职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含中级、科级)。
  2、各电大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悉电大考试工作的同志担任巡视员。
  3、巡视员必须在2013年1月9日前到达巡视地点,向当地电大报到,与省电大派出的巡视员共同完成巡考任务。
  4、各电大要高度重视互派巡视员工作,主动提供住宿、交通及生活方面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配合他们完成巡考任务。
  5、请各电大于2013年1月4日前将派出的巡视员名单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省电大1月4日前在网上公布全省巡考人员名单,届时请注意接收。巡视员交通、住宿费自理。
  6、各市级电大请按以下组合互派巡视员:
  (1)济南电大——省电大直属学院;
  (2)滨州电大——淄博电大;
  (3)东营电大——胜利油田电大;
  (4)烟台电大——潍坊电大;
  (5)荣成电大——威海电大、文登电大;
  (6)临沂电大——日照电大;
  (7)菏泽电大——济宁电大;
  (8)莱钢电大——莱芜直属学习中心;
  (9)德州汽摩电大——德城区电大;
  (10)枣庄电大——泰安电大;
  (11)聊城电大——德州电大、莘县电大;
  (12)莒南电大——兖州电大。
  二、省电大巡考工作
  (一)根据中央电大期末考试总体部署和我省考试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本次考试继续向各市及直管电大下派巡视员,并统一采取巡考、蹲考、重点抽查、暗访巡检的办法对考试整个环节进行检查督导。
  (二)为切实做好巡考工作,进一步提高巡考效率和质量,本次考试将从学校有关业务处室、学院抽调教学及管理人员承担巡视任务,具体人员和巡考地点将视考试需要安排确定。
  (三)巡视组由2至3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组长由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含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员由副科及以上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四)巡视组必须在2013年1月9日到达目的地,会同各市电大巡视员共同完成巡考任务。省、市电大巡考员要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巡考工作手册》规定的项目对各个考点考试全过程进行认真检查,详细填写巡考手册各项工作记录,并撰写巡考工作报告。
  (五)按照学校巡考工作部署,本次巡考采取重点环节检查巡视与蹲考相结合的办法。各巡视组长要统筹安排好负责考点的检查工作,督促巡视员认真完成巡考检查任务。各巡视组必须完成开放教育4门统开课程的蹲考,并认真填写蹲点考场监考记录表(见巡考手册),巡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考务科。
  (六)全体巡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切实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按照省电大“20个必查必防”的要求对所有考试环节进行全面仔细检查。考试期间,要主动配合各电大工作,深入考点、考场准确了解情况,对各种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协助解决,并及时向省电大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检查巡视中发现的不规范考试行为、现象要则其立即改正;对徇私舞弊、包庇从容、里外串通等严重违法乱纪现象要大胆管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本学期,中央电大将对我省进行巡考和飞行检查。按照中央电大要求,省校也将对各考点进行飞行检查,具体地点将不提前通知。
  (八)根据巡考日程安排,2012年12月25日前请接到巡考通知的处室、学院将巡考人员名单报教务处考务科。2013年1月8日下午14点在经十一路21号校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巡考人员动员培训会,布置各项具体任务,公布各巡视组人员名单和巡视地点。2013年1月17日下午14点在舜耕路10号校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巡考汇报会,请各巡视组长按时参加汇报,并提交巡考工作总结。

  附:2013年1月期末考试巡考各处室、学院人数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下载附件: 201301xk.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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